关于开展艺术学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等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05日 18:31     点击量: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院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号)、《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学校决定进行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60分)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全校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

(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

六、评选程序

一)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李海波 王文斌

2、评审小组:张亦旸 王卧龙 张玉星 曹颖鑫   徐舒彤

3、评审小组办公室:学院4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2380

电子邮箱:515703917@qq.com

时间安排:

1.9月22日中午12:30: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布置会

2.924日至929: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材料准备阶段:

·班级测评小组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及公开推选或民主选举产生三位的代表组成。

·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成绩单原件(本科生院出具);参加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出版物及发表作品原件;通报表扬(拍照打印,圈出自己的名字);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综合素质测评表必须提供打印版,不接受手写。

·综合素质测评表F3中某一项若有多项内容,应当将每一项标明序号。

·每位同学提交材料的顺序从上至下为:素质综合测评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与测评表填写顺序一致)

·所有材料需统一用订书机装订(如有出版物和发表作品原件,则不需要订书机装订;将其放在材料最后,将所有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封面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专业和学号。)

3.9月30晚17:00前:各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小组内部审核并进行公示之后不再接受任何同学任何理由的补交材料

具体审核步骤如下:

·认真审核每位同学的自评分数,若有出入则在素质综合测评表上修改。

·在素质综合测评表“审核人”处签名。

·按要求填写“综测成绩导入模板” (见附件3)。

·在测评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将测评单位所有材料按照素质综合测评F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装在一个大档案袋(手提袋)内,封面上写上测评单位名字。“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应放在所有同学材料的最上方。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1. 原则上全院所有在籍本科生2020级除外)均须参加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按“武汉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填写“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测评小组未参与综合素质测评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相关奖项资格

2.必修课和专业指定选修课缺少成绩的同学,须将所缺课程按照0分计入B1。

3.上一学年度《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均合格者,且基本素质测评F1和课程学习成绩评分F2均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的同学可以参评奖学金。若测评单位人数乘以50%的结果为小数,则取整数部分的数字。(如测评单位29人,29*50%=14.5,则前14名同学有参评资格。)

4.学习成绩在测评单位前10%且具有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同学,必须获得奖学金。若测评单位人数乘以10%的结果为小数,则取整数部分计算。(如测评单位人数29人,29×10%=2.9,则前2名同学必须获得奖学金。)

5.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60分)及以上。

6.测评小组负责基本素质的评分,并核算所有参评人员的总得分及加分是否属实。测评小组成员均需在综合素质初步评定结果表上签名,原则上尊重本测评小组的评定结果。

7.各测评单位的“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必须经班级导师认可和签名,否则学院不予认可。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1: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综测成绩导入模板(2019-2020奖学金)提交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序号即排序+不要改模板的设置.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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