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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11日 09:54     点击量:


依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我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招生工作,制定博招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做出解释及处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候选人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候选人审核专家组负责从报考人员中遴选候选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候选人的专业进行评估。在博招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切实履行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主办责任”,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人。

专项计划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外语综合水平

1、参加学校外语统考普通类计划外语合格线为65

2、各类专项计划外语水平合格线详见《关于公布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外语合格线的通知》。

3、外语免试参见《艺术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四、确定候选人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1、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四个部分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总评分为100分,其中教育背景占总评分1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50%、培养潜质占总评分30%、综合素质占总评分10%。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候选人。

五、资格审(现场确认)

所有候选人须于2025年4月2814:30-15:00持相关材料至学院4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学院须在中国留学网上对证书进行查验,查验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

3.《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

4.《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录取。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外语听力口语考核2025年4月28下午15:30开始

思品和心理考核:2025年4月28下午15:30开始

笔试:2025年4月29日上午9:30开始

专业面试2025年4月29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艺术学院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未携带证件者不予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群内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形式主要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既注重对考生的综合考核,也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参见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五)体检

参见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七、调剂

不接收调剂。

八、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项不低于60分为及格。

综合考核成绩的权重按笔试成绩45%,专业面试成绩45%,外语水平成绩1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成绩=笔试×45%+专业面试×45%+外语水平×10%

(二)录取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站发布,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5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初录名单会在学院网站公示10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其它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艺术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920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752380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5410


附件【附件1:艺术学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安排.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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