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内设机构主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13日 17:34     点击量:

  因工作需要,经艺术学院党会议研究,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院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学院内设机构主任,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及资格要求

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忠诚可靠,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

   3.勤奋务实,敬业上进,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与业务管理能力;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技能,能熟练操作常见的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

个人自愿报名,同时也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学院举荐合适的干部人选。

2.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艺术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工作。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艺术学院党委会议统筹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艺术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人选

  学院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决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职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上报审批

  公示期满,艺术学院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院内教职工均可报名,报名者请填写《艺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0181217()12:00前将报名表报送到艺术学院李海波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ysxy@whu.edu.cn

2.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在讨论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民主推荐工作由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8753557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艺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

  


                中共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1212


附件【武汉大学艺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主任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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