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住宿生活环境,构建学生寝室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寝室文化对大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我院将启动2019年度寝室文明建设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寝室
二、考评程序
寝室文明建设考评分为院系考评、学校评审和表彰奖励三个阶段。
(一)院系考评
我院将于2019年11月中旬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实地综合考评,考评分数在6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寝室,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寝室,并在学生寝室文明建设考评的基础上,参照优秀寝室标准,在达标寝室中择优向学校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寝室和标兵寝室。
(二)学校评审
12月上旬,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院系考评结果进行评审,检查学生寝室文明建设达标状况及整改情况,确定标兵寝室和优秀寝室获奖名单。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寝室进行发文表彰,并奖励一定的寝室建设经费或物资奖励(标兵寝室奖励1000元,优秀寝室奖励200元)。
三、后续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院将把寝室文明建设作为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把“创建文明寝室”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学生寝室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考察指标。
(二)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形成长效机制。对考评不达标的寝室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考评工作中,采取年底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形成寝室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11月7日
详情请见附件 2附件2优秀寝室参考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