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17:33     点击量: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六)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七)符合《武汉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见附件1),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229月1日-20238月31日。

三、奖励标准与比例分配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执行方案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等级、金额和比例进行评定:

1 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生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

0.6

二等

20%

0.3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学校有关规定,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文云冬  孟 君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文斌 王杰红 文云冬 方志平 杨红菊 李海波 汪余礼   陈 晖 欧孟宏

 黄献文 彭万荣   穆 杨 薛景文(博士研究生) 江玉琴(硕士研究生)

书:  王丽媛 梁冰青 段荣勋

参评的研究生在10月1612:00前登录“智慧研工”系统中提交申请(“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研究生本人参照评分细则(见附件1),填写《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2)、《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3)。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于202310月16日上午12:00前提交给评审委员会秘书梁冰青老师处,地址:网络安全学院A2107办公室。同时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同步发至邮箱:liangbingqing1998@163.com。学院评审委员会初步审核材料,确定有效申报材料。

(三)学院依据参评条件、本单位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分管领导分别在“智慧研工”系统中进行审核,确定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

公示结束前,学生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院评审委员会就复议给出回复。若公示结果发生变动,院评审委会将重新公示并上报最终结果。

)公示结束后学院20231026下午17点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班级要进行认真组织学习评审文件,并配合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好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学院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精心组织,注重宣传。各研究生班级要积极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教育民生的重要举措,激励广大研究生感恩成长、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勇于创新,以培养和造就建设“中国梦”的拔尖创新人才。

 

附件1:艺术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附件2: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3: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31011

附件【附件2: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艺术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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