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大组字[2018]11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为做好艺术学院2018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学校和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组成为丁康、李海波、凃麟俊,丁康担任第一责任人。
凃麟俊为考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68755163,负责与组织部进行沟通,告知述职述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民主测评表的印制数量等有关信息。
三、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人事人才工作政治把关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能力,主要考察单位发展定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把握机遇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单位安全稳定、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科学发展、综合实力与单位声誉、班子与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学生、统一战线及离退休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信息公开及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
“德”主要考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品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察干部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履职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方面的情况;
“勤”主要考察干部的敬业精神与管理工作投入、工作作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察干部完成年度任务、解决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党建工作、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察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发布考核工作预告
学院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告。
(二)征求群众意见
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电子信箱(ysxy@whu.edu.cn)等方式听取师生员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做好准备。
(三)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提前撰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学院采取适当方式提前公布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使参加测评人员能更充分了解班子成员履职等情况。
(四)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1.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做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参会全体教职工现场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发放、回收与统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五)反馈结果
党委组织部向学院党委书记反馈考核结果;学院党委书记向班子集体反馈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结果和师生员工对领导班子提出的意见建议,向领导班子个人反馈个人民主测评结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学院要把年度考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要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学校对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融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廉”须报告个人履行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院党委书记“述廉”须同时报告本院党委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三)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
(四)民主测评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民主测评后现场清点数量后密封并交组织部,统计分析测评结果将由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馈。
(五)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在学院第二排练厅进行,考核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下列资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1.中层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2.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个人签名)。
中共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