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机制,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招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5年计划接收推免生约11人(艺术学学硕5人,戏剧与影视专硕6人)。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可对接收推免生计划进行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请考生关注。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学生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外语水平要求: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的英语须获得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4、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5、本科在校期间须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纪、违法、违规等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五、接收推免生程序
1、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网上报名。本年度9月28日上午9时起推免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所有报考我院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入学资格。
2、学院组成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参加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3、已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的考生,须在9月29日上午8时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工作,未在要求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在接收计划范围内同等条件下我院将优先录取推免预报名通过的学生,额满即止。
4、我院将在9月29日上午9时开始进行复试通知的发放和待录取通知的发放工作,请各位考生在要求时间内及时回应,未及时回应的通知我院可能撤回。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2小时内须在系统上完成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考虑后操作),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做出相应回应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和形式
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试等,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请专门人员进行,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外语测试×5%+专业面试×45%。
所有推免生须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按照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不少于7日。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奖励政策
参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中推免生奖励措施和当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咨询与监督电话: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7-68752380(工作时间开通)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