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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细则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16:58     点击量: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艺术学院两个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可接受少量转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院不予考虑接受: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  接受转专业人数控制:

1. 接收部分对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确有兴趣、有一定专业特长、身心健康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2. 艺术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各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接受转入人数控制在10%。

第四条  转专业时间: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

第五条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艺术学院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后,在学院官网将于2023年12月26日公布《艺术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细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2. 2023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设置。

3.2024年2月26-2月27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4.2024年2月28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专业的转专业申请。

在接到学生申请后,2024年2月29日—3月5日,艺术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测试。(1)戏剧影视文学的转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为从“戏剧影视基础知识”和“故事创意”两个方面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分值各占50%;(2)表演的转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为从“声、台、形、表”四个方面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分值各占25%。说明:如遇到疫情等不可控因素,两个专业的转专业测试改为线上测试,测试内容不变。考试结束后,学院会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

4. 2024年3月6日,专业测试结果提交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

5. 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2024年3月14日前,艺术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由艺术学院本科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3年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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