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08日 10:34     点击量: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本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计划

我院2021年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1名,其中全日制戏剧与影视学学术型硕士7名(分戏剧戏曲学、电影学两个方向),全日制艺术硕士4名(分戏剧编导、电影编导、表演三个方向)。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接收条件

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硕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接收程序

1、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填好志愿。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021年推免接收工作于10月12日开始,考生可于10月12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填报志愿。

特别提醒:已参加我院预推免考核并通过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建议开通当天不晚于8点在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接收回复的时间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0:00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我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根据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待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考生须在通知要求的回应时限内对我院的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接收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6、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视为放弃原志愿;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拟录取通知;

3.考生须在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其作出回应否则视为放弃

五、关于复试

1、根据教育部要求,凡是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经过复试考核。

2、复试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潜质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录取原则

按照我院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或在“推免服务系统”没有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院联系。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联系电话 027-68752380

邮箱:56977164@qq.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7-68754125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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