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对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 09:53     点击量:

2021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关于对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对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2.准确填写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的考试作弊处罚情况进行如实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证据。

3.按规范程序函调。请拟录取考生及时下载《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表提交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按照规定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并明确政审是否合格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由出具函调意见的单位通过函件邮寄至我院(具体地址附后)。

特此通知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人文馆艺术学院407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380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1421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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