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0年表演专业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5日 00:00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0年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表演专业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报名、初试及复试考点详见下表:

(注:报名、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下文。)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文化知识与表演技能兼善、理论与实践并重、一专多能的综合性表演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表演、声乐、形体、台词、表演理论、艺术概论、乐器演奏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艺术剧院(团)、演艺中心、文化传媒公司、电影剧组、电视剧组、电视台、电台、国家机关、宣传文化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表演、策划、宣传、管理及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计划招收50人,分别按戏剧影视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30人,其中男生15人、女生15人;

2.器乐表演方向:10人,其中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笙各1人;

3.舞蹈表演方向:10人,其中男生5人、女生5人。

各专业方向及类别之间,招生计划不打通使用。

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四、报名条件

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报考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须获得“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二级及以上证书。

五、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在北京、武汉设立报名点,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只在武汉设立报名点。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报名。其中,报考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须持“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获奖证书复印件。《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时,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报考器乐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自备乐器。

(一)初试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在北京、武汉两地设初试考点,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只在武汉设初试考点。考生按照报名顺序进行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如下:

初试满分100分,内容如下: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l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40分;

l 表演(集体小品),40分;

l 个人才艺展示(音乐或舞蹈任选一项),20分。

2.器乐表演方向

l 视唱练耳,20分;

l 演奏一首曲目(时间3分钟内),80分。

3.舞蹈表演方向

l 视唱练耳,10分;

l 表演成品舞蹈一个(时间3分钟内),90分。

(二)复试

复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时间为2010年3月8日-9日,复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如下: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l 表演(命题表演),30分;

l 台词(时间限在3分钟内),30分;

l 形体与音乐感受力测试(即兴),20分;

l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20分。

2.器乐表演方向

l 演奏(与初试不同的曲目),80分;

l 试奏,10分;

l 乐理(笔试),10分,笔试时间2010年3月8日9:00-10:00。

3.舞蹈表演方向

l 舞蹈基本功展示,80分;

l 即兴表演,10分;

l 舞蹈模仿,10分。

七、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分男、女生排序,器乐表演方向按器乐类别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6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学生进校后须与武汉大学团委签订协议,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活动。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

邮政编码:430072

招生办公室: 027-68754231、68752150(传真)

艺术学系: 027-68752380、68752387

监督电话: 027-68752637(武汉大学监察部)

027-6888026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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