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者请提前一周预约,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申请以便组织协调。
二、学院教室、实验设备申请者提交学院申请批条,并按如下办理:
1)教学事项:请使用者向507教学办申请,并在实验中心批条安全事项签名承诺;
2)学院学生活动:请使用者向501院办公室、517学工办申请,并在实验中心批条安全事项签名承诺。
三、申请大学生活动中心请查看学院网站通知使用情况、人文馆使用情况请询人文馆值班室。并提交《武汉大学校园临时摊点、活动场地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领导批准意见及公章,并在实验中心批条安全事项签名承诺。
四、外出办事期间,中心盖章及提交申请者请将材料放办工作上,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并请短信告知事项方面安排。
五、学院申请使用其它场地及特殊情况请询501、516办公室。
胡老师:027-68789347
办公地点:518